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项目覆砂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项目覆砂工序
建设单位: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礼泉县新型材料产业园雨虹大道1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392857545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